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辩护词
辩护词
尊敬的审判长、审判员(若独任审判,则仅写审判长;若有陪审员,则加上“人民陪审员”)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32条第1款的规定,XXX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XXX的委托,指派我担任他的辩护人,为他进行辩护。接受委托后,我查阅了案件的法律文书、证据材料,依法会见了被告人XXX,并参加了法庭审理,对案件事实有了全面的认识。
现提出以下辩护意见,希望法庭依法采纳。
(主要写明辩护人是依法进行辩护,具有为被告人出庭辩护的权利,交代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、辩护内容的来源以及辩护人对整个案件的看法。)
辩护人认为……(此部分主要是写明辩护的理由、观点。辩护人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,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,论证被告人无罪、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。一般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阐述:(1)从指控一方认定的事实及其证据方面进行辩护;(2)从指控一方适用法律方面进行辩护;(3)从指控一方处理案件的程序方面进行辩护;(4)分析案件的具体情况,从被告的一贯表现或者其他方面进行辩护。)
综上所述,辩护人认为……,本身对被告人负责,真正落实坦白从宽刑事政策,严格遵循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,辩护人请求人民法院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***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**条之规定,对**予以从轻量刑。((此部分归纳和总结。概括辩护内容核心,如无罪、罪轻等。另外就是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的处理建议。)
XX 律师事务
XXXX 律师
XXX 年 XX 月 XX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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